陕西省公安厅疫情通告/陕西省公安厅最新
超标电动车延期
〖A〗、湖南长沙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现状:在湖南长沙,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其他城市过渡期延期情况:有些城市如陕西、湖北、天津、广西、山东等已经相继延长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
〖B〗、长沙城区已多年禁止摩托车行驶,因此,即便手续齐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也不能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车辆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若逾期不申请延期,将被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C〗、其延长至五年时间。江苏无锡,给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是5年的时间,也就是2024年4月14日截至,2024年4月15日起,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定了5年的过渡期。
〖D〗、电动自行车过渡黄牌会延期,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陕西省宣布将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相比较今年年底到期,用户又可以多骑3年。天津发布了《关于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再延长2年,延长至2024年5月8日。
〖E〗、陕西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延长三年,新的结束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在延期的这段时间里,那些已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仍然按照原有的政策,被视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也将继续按照非机动车的方式对待。
咸阳秦都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通告陕西咸阳秦都区疫情
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市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遵守防疫法规、执行管控措施,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为确保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全体市民要严格按照市疫情指挥部通告要求,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聚集。
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咸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12时起,咸阳市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交通管制区域秦都区、渭城区全域实行交通管制。
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全程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高度重视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请尚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主动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咸阳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顺利开展,有效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市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遵守防疫法规、执行管控措施,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
市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快递、物流配送、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车辆人员,查验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后予以放行。各县市区做好公交、出租、客运车辆点对点应急运输保障准备,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暂停线下教学,实行线上教学。在万高校实行封闭管理。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实际情况,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6月17日18:00起,优化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落实来人员报备措施。
为坚决贯彻“三个坚定不移”,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二十条”措施,根据我县疫情形势变化,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严格分区分类管理。将全县划分为三类区域,落实分类管理。
关于进一步依法处置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行为的通告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执行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通告,擅自出入封控区、管控区或者在管控区内聚集,以及违反政府规定擅自离开防范区或者在防范区内聚集的。
现就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区生活、医疗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滋事、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可以。2021年1月,张家口的政法委和公检法就关于依法处置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发布了联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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